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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楼市政策回顾

据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消息,自2014926日起,凡在石家庄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

通知原文:

经石家庄市政府批准,自2014926日起,凡在我市区域购买住房(含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不再实行限购,在办理合同备案和登记交易手续时不再收取住房查询证明。

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其实,早在728日,就有媒体报道,在石家庄购房已经不需要再开具购房证明,而在此前已经疯传石家庄取消限购。不过这一只做不说的政策仅执行两天就被取消,不过政策也有所松动:即外地人购房不用开具社保证明,只需本地企业开具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其它限购政策照旧。

其实石家庄取消限并非突然之举,在6月底,河北省政府发布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66号)》提到: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石家庄楼市限购政策回顾

2011221,石家庄住房限购措施正式对外公布。新政规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内五区、高新区范围内购房。

20126月,针对日前有媒体报道石家庄对房产限购微调,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30.6平方米可购第三套,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有关部门曾草拟过住房限购政策微调办法,但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因此,媒体报道的限购政策微调措施不会出台。

20133月,石家庄市房管部门表示继续执行限购令,同时规定,购房人在购房前须到石家庄房屋资产权属登记监理中心开具住房情况查询证明,每份证明使用唯一的条形编码,计算机按程序操作,杜绝了人为操作的可能性。

 石家庄典当转

点击次数:1941次 发布时间:2014-10-16 【打印此页】【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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